文學科溫書用之篇章匯集3(碗、我的四個假想敵、藥)
《碗》西西 現當代 散文 (余美麗)我在街上遇見葉蓁蓁,她穿着一條那種許多人都穿的藍色牛仔褲,一件紅紅綠綠小格子的棉布襯衫,頭髮亂蓬蓬地,好像一堆稻草。上次看見她的時候,她也是這個樣子,也是一條藍色的牛仔褲、小格子的不外那幾種顏色混在一起的襯衫。不過,那一次是夏天,天氣很熱,她的襯衫是短袖子,露出曬得很黑的手臂。上次踫見葉蓁蓁,是許多年前的事了吧,那時候,我還沒有結婚,剛出來做事不久,她說她在教書。現在,我女兒法蘭素花也已經七歲。算起來,我和葉蓁蓁怕有十年左右沒有見面了。以前一起在學校裏讀書,每天見面,連星期日還一羣人回到學校去踢足球,也不知是誰發起的,女孩子為什麼不可以踢足球,就踢了起來。真是。如果今天晚上法蘭素花告訴我她在學校裏踢了足球,我可得想想辦法。不過,法蘭素花一定不會踢足球,她會很乖地學芭蕾舞。待會兒,我得到她芭蕾舞老師那裏去接她,然後送她上楊姑娘那裏去覆琴,趁現在還有點時間,我必須到公司去看看還有沒有那套綠釉粉彩芙蝶的餐具,下個星期請客,不能再拿舊的那套出來,雖然,那套蘭花草米通青瓷極雅淡,但是有一隻湯碗不小心打碎了,配來配去,只找到一隻次貨,碗底並不是端端正正的景德鎮,卻是個阮玉,也不知是什麼東西。一套墨緣色的粉彩芙蝶餐具應該適合春天,可以配那幅繡粉荷花的餐桌布,還有那套新的象牙筷子,要是露台上的紫的白的玫瑰紅的紫羅蘭都開了花,才美麗哩。 (葉蓁蓁)從動植物公園下來,我想起我可以去買一隻碗,於是我到附近的地方去看看,雜貨店裏應該有,隨便一隻粗碗就行。我本來有一隻碗,用了許多年,那碗又厚又重,樣子很笨,但卻亂碰亂撞也沒有打破。那一次,經過一個小地攤,不知如何忽然買了一條金魚,提着塑膠袋口的橡皮筋走回家,一時間找不到有什麼玻璃缸這類器皿,就把金魚放了在飯碗裏。我不會養金魚,給牠吃了很多蟲,不久,金魚就反轉了,飯碗裏浮着那條翻白肚皮的金魚,還有一羣沒給魚吃掉的小蟲在到處闖。我把金魚扔掉,不敢再用那碗盛飯,因為我會一邊吃飯一邊想起那條翻白肚皮的金魚。我甚至也沒有在那碗裏栽上一棵仙人掌什麼的植物,我把碗也扔掉了,這就是我所以想要買一隻碗的原因。當我去買碗的時候,我在街上遇見我中學時候的同學余美麗。 (余美麗)中學的那一羣同學,有一大半都下落不詳了。我只知道咪咪在聯合國當了個什麼文書,她不錯,懂五國語言。杜家姊妹一家全移民去了加拿大,韓仙子嫁了去夏威夷...